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点秩序。
二、考生须至少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用品: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三角板或直尺、非编程计算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考试用品。
四、执行“2+1”安检,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任何规范、图集及其他材料等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交家长或交现场物品存放处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领回)。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受到严惩。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依次离开考场。禁止携带试卷、草稿纸等任何考试资料离开考场。
六、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